12 November, 2008

順手沾來

十多歲初戀愛過,四十歲上下可以再愛一次,
同一個人,經年月洗禮,
像一瓶酒,未成熟時喝,還未喝出最佳味道,
但先喝一次,保留這份感覺,也是好的。
六十歲之後,再走在一起,
又可互相分享這二十年的經歷。
是否天長地久,管他?

- 阿寬
...

舊的人,新的感覺,才是意義所在。
而年份夠好的紅酒,可遇不可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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