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 July, 2009

搬屋。

「有人」(你呀!) 在twitter給我夭心夭肺的留言:「搬出這天地 正式跟戀愛分離 呼一口氣將家居放棄遺忘你」,即刻想動殺機, 嘿!

據聞今次業主有望同佢個衰老公一刀兩斷兼賣樓,實在應該為佢開心。雖然自己就可能殺到埋身要諗搬屋/買屋/賣屋有一百個煩......但如果真係搬返同屋企住都好開心既。 Let see la.

...

其實沒有不捨的需要,反正,都在心中。
我總不會忘記,要記起的。
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