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October, 2007

是這樣地想

當我想起一個人,我會買一本書,或是看一套戲,或是聽一首歌。

於是乎,買了很多書,多得書櫃多了一層橫置的書本。於是乎,看了很多戲,但家中的影碟還是捨不得看完。於是乎,聽了很多歌,moov 跟 last.fm 成了家中唯一聲源。
如果我一直想著那個人,一天我會變成有品味的知識分子。

如是者,似乎有一個比較合理的理由去想著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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